根据《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35号令)规定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组织制订和修订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(2016年版)》、《中国能源效率标识基本样式》(修订)、《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》、《投影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》以及《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》(修订)等35类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公告 2016年 第14号),公告于2016年6月24日发布。《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》、《投影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》等34类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,《冷水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》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。
为帮助企业平稳过渡,快速适应新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,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加大宣贯力度,委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于2016年7月7日至21日在北京、广州、合肥、上海和南京五地(11场次)召开了家用电冰箱等35类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及新能效标识系统宣贯会,来自相关检测机构及企业近70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。
会议详细介绍了能效标识制度的进展和实施情况、新《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》主要修订内容、35类产品实施规则的制修订情况、产品备案和实验室备案要求、新能效标识备案系统及具体操作流程、能效信息码应用平台、产品能效标准和检测方法等内容,对参会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。
通过宣贯培训,参会代表普遍反映学习后更加深刻透彻理解了新《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》以及35类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的新要求,熟悉了新的备案流程,为顺利实施能效标识制度及35类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