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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18801-2015《空气净化器》标准已于2015年9月15日发布,并将于2016年3月1日实施,代替原来的GB/T18801-2008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(简称CQC)对涉及此标准的认证规则CQC64-448157-2014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—空气净化器安全与电磁兼容、除菌、净化、节能、环保认证规则》进行了修订,涉及产品小类见下表:
小类号 |
产品名称 |
规则名称 |
008014 |
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—空气净化器 |
CQC64-448157-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—空气净化器安全与电磁兼容、除菌、净化、节能、环保认证规则 |
008046 |
701330 |
703093 |
一、执行新版标准的要求如下:
1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1日,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者旧版标准申请认证;自2016年3月1日起,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。
2、对于已按旧版标准GB/T18801-2008获得自愿性认证的空气净化器产品,认证委托人应于新版标准实施后、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,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、并接受实验室针对新、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(见附件1)实施的检测,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工作,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。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7年3月1日前完成,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,CQC将予以暂停;2017年6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,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。
二、规则修订内容如下:
1)、依据标准GB/T18801-2008换版为GB/T18801-2015;
2)、根据GB/T18801-2015调整了适用范围;
3)、修改3.2.2 申请认证提交证明资料;
4)、根据GB/T18801-2015调整了4.2.2检验项目及要求表1及注;
5)、删除认证依据标准GB 21551.1-2008。
CQC已经开始使用新版标准和新版认证规则受理该产品的认证申请,企业可以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,具体事宜请与认证二部工程师联络。联系电话:0571-858607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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