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照《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》(HJ/T 193-2005)和《水质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》(HJ/T 372-2007)等相关标准,我中心制定了《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》(CCEPI-RG-Y-018)和《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水质自动采样器》(CCEPI-RG-Y-019),现予发布。
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和水质自动采样器的认证检测按照《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》和《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水质自动采样器》的规定项目执行。
根据环境保护部颁布实施的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(试行)》(GB18483-2001)和《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》(HJ/T76-2007),我中心制定了《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饮食业油烟浓度在线监控仪》(CCAEPI-RG-Y-020-2011).
自2011年7月7日起,饮食业油烟浓度在线监控仪的认证检测参照附件认证规则执行
依据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文本《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(监测)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》(HJ/T477-2009)的相关规定,我中心对 《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数据采集传输仪》(CCAEPI-RG-Y-017-2009)进行修订。主要修订内容为:检测方法中温度试验、湿度试验、振动试验引用标准统一更新为 GB/T6587-2012,其它内容未做更改。
请各相关单位依照《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数据采集传输仪》(CCAEPI-RG-Y-017-2013)及《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(监测)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》(HJ/T477-2009)正式出版文本要求开展型式检验(发布稿引用标准有误)。
本认证规则修订版自2013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