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环协(北京)认证中心公开文件
CCAEPI-GK-306-2005
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收费办法
(A版)
2005年1月1日颁布 2005年1月1日实施
中环协(北京)认证中心 发布
1. 总则
中环协(北京)认证中心不以赢利为目的,实行有偿服务。严格执行国家“计价格[1999]1610号”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。
2. 收费项目及标准
2.1 初始认证注册有关费用:
申请(含文件审核)费:1000元;
工厂检查费:3000元/人×日数;
注册费(含证书制作):1000元;
年金(含标志使用费):2000元;
产品检验费:由检验机构按规定收取;
工厂预审核费:工厂检查费×50%(不是必需的)。
2.2年度工厂监督检查费
年度工厂监督检查费:初始工厂检查费×30%;
监督检验费:由检验机构按规定收取。
2.3 复评费
初始工厂检查费×80%;
其它收费项目及标准与初次认证相同。
3. 收费管理
3.1申请方应按与中环协(北京)认证中心(以下简称“认证中心”)签订《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合同书》中规定的金额和时间支付有关费用。
3.2 如发现认证中心或检测机构有乱收费等现象,受检查方可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管理机构举报。
3.3 如受检查方拒不缴纳相关费用,认证中心有权取消其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,停止其使用认证标志。
3.4 接受境外企业申请,赴境外从事认证业务的,其收费标准参照境外同业收费水平协商制定。
4. 附则
本办法由中环协(北京)认证中心负责解释。
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